|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裕教基【2016】1号《关于组织2015年秋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质量监测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全镇教育教学情况,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评价教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中心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期末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治斌 成  员:张本渲  王成宇  姚安宁 二、监测方式 中心校统一监测。 三、监测安排 (一)、一至九年级由中心校组织统一监测。 (二)、监测科目 小学:语文、数学 初中: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政史(合卷)、理化(合卷)。 (三)、时间安排:与教育局安排一致 (四)、考场设置: 学生在原校参加质量监测,考场设在各校,确保1人1位。 (五)、试卷分发与集中:  1、分发:由各校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从石婆店中心校办公室领取; 2、集中:考试结束后,各监考教师负责把试卷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阅卷。(小学集中到石婆店中心小学,初中集中到石婆店初中) (六)、监考:监考教师校际对调,由中心校统一安排。 大体对调情况如下: 沙小——黄小;(青小+泉小)——石小;连小——得小; 樊小——骆小;资小——凤小;石中——骆中。 (七)、阅卷与统分:采取集中阅卷方式,小学集中在石婆店镇中心小学,初中集中在石婆店初中。当天考试结束试卷,当天务必完成阅卷、统分任务!(阅卷教师安排另行通知) (八)、质量分析报告: 骆家庵初中负责七、八年级质量分析报告,石婆店初中负责九年级质量分析报告;青龙小学负责一、二年级质量分析报告,骆家庵小学负责三、四年级质量分析报告,石婆店镇中心小学负责五、六年级质量分析报告; 四、相关要求: 1、本次监测是主管部门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情况的一个方面,成绩不进行评比,各校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公布,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 2、各考点校长为各校监测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考试期间的各项考务工作,必须严肃考风考纪和工作作风,严禁打牌赌博; 3、各校应于考试前将学生按中心校下发的座位号安排好; 4、各校必须按中心校方案安排执行,不准私自调整; 4、各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带上监测试卷到达指定的学校,坚守岗位,遵守有关监考要求,防止学生舞弊。同时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回收好试卷。如因监考老师不负责任而导致舞弊行为发生,将严肃处理; 5、监考教师中餐由考点学校负责安排,不得饮酒;晚间阅卷生活由中心校统一安排。 6、各校所有参与考务的同志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应与中心校考务同志联系。 |